第一章 总规
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图书馆议事决策机制,提高科学决策、民主决策、依法决策水平,根据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《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》《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党政联席会议事规则》等文件规定,结合图书馆实际,制定本规则。
第二条 党政联席会议是图书馆议事决策的主要形式,讨论和决定图书馆改革、发展、稳定和管理服务等方面的重要事项。
有关党的建设、干部选拔任用、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、党风廉政建设、意识形态、师德师风等工作,由党支部会议研究决定;
涉及队伍建设、师生切身利益、重大建设任务、设施设备采购、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,由党支部会议先行把关,再提交党政联席会议决定。
坚持党政联席会议不代替党支部会议,党支部会议把关事项不替代党政联席会议决策。
第三条 图书馆实行集体领导、党政分工合作、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。坚持民主集中制,按照 “集体领导、民主集中、个别酝酿、会议决定” 的原则研究决定重大问题。
第二章 议事范围
第四条 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图书馆重要事项,主要包括:
(一)改革发展与综合管理事项
1. 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、上级决策部署及学校党委、行政决定、发展规划、工作安排等重要事项;
2. 图书馆发展规划、年度工作计划、总结、重要改革举措、重要规章制度制定与修订;
3. 年度财务预算、决算审定与执行,大额资金使用、经费分配、项目立项等事项;
4. 大型设备、大宗物资采购、服务采购、基建修缮、零星采购管理等重要事项;
5. 馆舍布局、资源配置、资产处置、空间调整、安全稳定、应急处置等事项;
6. 服务教学科研、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、社会培训与合作等重要事项;
7. 行政审批、后勤保障、综合治理、档案与信息安全等重要事项。
(二)队伍建设与人事管理事项
1. 教职工引进、培养、培训、访学、进修、兼职、学术交流、团队建设等事项;
2. 岗位聘用、调动、考核、职称评聘、职级晋升、绩效分配、奖惩等事项;
3. 人才队伍建设、人才计划推荐、师德师风建设与考核等事项;
4. 教职工违规违纪处理、申诉处理等相关重要事项。
(三)业务建设与服务管理事项
1. 文献资源建设、阅读推广、读者服务、学科服务、智慧图书馆建设等事项;
2. 科研平台、科研团队、科研项目、科研经费、成果转化等事项;
3. 馆际交流、合作共建、数据统计、质量评价与持续改进等事项。
(四)表彰奖励与其他重要事项
1. 馆内表彰奖励、上级表彰奖励人选推荐等事项;
2. 其他应当由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。
第五条 由图书馆党支部会议研究形成意见后,提交党政联席会议研究落实的事项
1. 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关于党的建设、思想政治工作、意识形态工作、统一战线工作、安全稳定工作的具体措施;
2. 党风廉政建设、巡视巡察整改、作风建设等事项;
3. 其他需要党政联席会议共同落实的重要事项。
第三章 会议组织
第六条 党政联席会议一般每两周召开一次;遇重要情况、紧急事项,经党支部书记、馆长协商同意,可随时召开。会议一般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;书记、馆长协商一致,也可委托馆长主持。
第七条 党政联席会议成员为:党支部书记、馆长、副馆长、党支部委员。
根据工作需要,可邀请科室负责人、群众代表列席,列席人员由书记、馆长共同确定。
群众代表列席不超过 3 人,人选由党支部会议研究确定。
列席人员享有发言权,不享有表决权。
第八条 会议召开条件:三分之二以上正式成员到会方可召开。分管该项工作的班子成员因故不能参会的,一般不讨论其分管范围内的重大事项。
第四章 议事决策原则和程序
第九条 议题提出与确定:
1. 议题由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提出;
2. 由党支部书记、馆长协商确定会议议题;
3. 重要议题会前必须充分沟通,意见不一致的,暂缓上会;
4. 重大事项会前应个别酝酿、充分沟通。
第十条 会前准备:
1. 重要事项会前应开展调研,广泛听取意见,必要时进行合规审查、风险评估;
2. 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事项,应充分听取教职工意见;
3. 议题材料一般提前送达参会人员。
第十一条 会议议程:
1. 坚持一事一议、逐项研究;
2. 无特殊情况并经书记、馆长同意,不临时动议;
3. 参会人员充分发表意见,党政主要负责人最后表态。
第十二条 议事表决:
1. 实行民主集中制、少数服从多数;
2. 表决可采取口头、举手、无记名投票、记名投票等方式;
3. 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正式成员半数为通过(重要事项按上级要求执行);
4. 未到会成员书面意见不计入票数;
5. 讨论多个事项,逐项表决;
6. 意见分歧较大时,暂缓作出决定,进一步沟通后再议。
第十三条 临机处置:
紧急情况不能及时开会的,书记或馆长可临机处置,事后及时向党政联席会议报告并按程序确认。
第十四条 决策结果:
会议决议分为:批准 / 通过;原则通过(修改后实施);暂缓研究;不予批准 / 不予通过。
第十五条 回避制度:
议题涉及参会人员本人、亲属及其他利害关系,可能影响公正决策的,本人必须回避。
第十六条 保密纪律:
会议内容和未公开事项,参会人员必须严格保密,不得泄露。
第五章 议定事项执行与监督
第十七条 执行落实:
党政联席会议作出的决议、决定,由分管领导牵头、相关科室具体落实,执行情况及时向会议报告。
第十八条 督办与反馈:
1. 决议必须坚决执行,不得擅自更改;
2. 执行中需重大调整,必须重新提交会议决定;
3. 需要复议的,按议题提出程序重新提请。
第十九条 监督问责:
对执行不力、拖延不办、落实不到位的,依规依纪问责追责。
第六章 附则
第二十条 本规则由图书馆党支部负责解释。凡此前规定与本规则不一致的,以本规则为准。
第二十一条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,原有相关议事规则同时废止。
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
2025年6月